用工性质及待遇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公安特辅警和社区辅警的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,录用后依法签订劳务合同,同时参加岗前培训,试用期为两个月,试用期间不符工作要求的,依法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务合同;培训合格、试用期满并考察合格的正式录用。
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,并按规定缴纳养老、医疗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。
联系电话:82547041。
报名条件
(一)政治素质过硬,正义感强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能保守工作秘密。
(二)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,服从工作需要分配,具有吃苦精神、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,工作认真负责。
(三)本人无刑事犯罪、未被行政拘留、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,无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,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,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未被判处过刑罚、未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,无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。
(四)特辅警队员要求:男性,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,双眼单裸视力均在4.8(含)以上,身高1.70米(含)以上。具有高中(含)以上学历,通州区常住户口,在东社镇周边有住房条件的非本区户籍人员也可报名。
社区辅警要求:男性,年龄45周岁以内,具有高中(含)以上学历,通州区常住户口,在东社镇周边有住房条件的非本区户籍人员也可报名。
(五)现在乡镇辅警中队工作,服务期限不满三年或者因各种原因从其他辅警单位离职不满三年的,原则上不得报考;
(六)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、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、有文字功底等相关特长优先;